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打造法治政府领域的“深圳质量”。 通过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创新执法等手段,力争把深圳建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的工程建设标准综合实施示范城市。
(一) 完善法规体系强力监管保障房
近年来,随着深圳保障房建设的快速推进,保障房监管领域的法规体系建设及执法力度得到明显加强。
借鉴香港、新加坡和国内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深圳率先全国建立了保障房轮候库。保障房分配实行居民“诚信申报”,政府“资格后审”、“动态核 查”,配租配售“轮候分配”模式。保障房分配全面提速,从申报到分配仅3 个月,与过去相比时限缩短80%。保障房分配效率大幅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申请受理、排队信息、审核分配、租售结果和政府管理面向社会实行“五个 公开”,保障房阳光分配机制基本形成。
与之相配套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与创新改革,深圳现已基本形成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住房保 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等3个法规政策为核心,《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等20余个政策法规为配套的“3+N”住房保 障法规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具有深圳特色住房保障模式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不仅取消申请人的配售资格,而且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处于最高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处罚。
数据显示,近年来,该局共对290户违法违规家庭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罚款521.67万元,举行听证会89场;近两年,已收回保障性住房 1098套,发送律师函247份,对33户家庭提起诉讼,对15户家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收欠租230余万元,并在政府网站上向158户欠租的承租人发 布催缴通知,对其姓名和房屋位置予以公开曝光,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大规模法规文件清理初见成效
2015年,由深圳市住建局负责的修订《深圳市燃气条例》(预备项目)以及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调研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度立法计划,另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4部法规和3部规章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其中制定《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列为本年度完 成类项目。
截至目前,《深圳市燃气管道保护办法》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发布,并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深圳市燃气条例》也完成了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工作,并报市法制办审查。
与此同时,该局还开展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该局于7月份启动了对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对由该局负责实施的10部法规、9部规章提出拟保留 8部、拟提请修改11部的清理意见。
此外,该局还于9月份对全局11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对于梳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全力创建全省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早在2014年底,深圳市住建局被省建设厅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创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之一。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深圳市住建局在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监督考核等领域下足了功夫。
例如,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该局先后前往市规土委、城管局、交警局等部门调研执法处罚工作,并结合实际,对原《执法规程》进行修订,统一执法标 准及程序,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指导和依据。此外,还制订了《执法文书范本》作为《执法规程》的附件,便于开展执法活动,统一全局格式。积极探索处罚案 卷电子化管理的新途径,提高案卷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目前该系统的开发建设已完成需求调研,进入系统开发阶段。
(四)加大违法企业及个人惩戒力度
除了保障房的监管之外,该局负责的行政执法领域包括物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据统计,今年该局共组织召开8次局疑难案件审查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0宗(去年全年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63宗)。其中,按违法主体分,处罚个人26宗,处罚单位44宗;按处罚种类分,罚款48宗,共计罚 款1082.91万元,暂扣资质证书18宗(其中1宗既罚款又暂扣证书),其他5宗;按违法种类分,违反施工许可规定15宗,违反施工安全规定18宗,违 反工程质量规定9宗,违反工程监理规定1宗,违反燃气管理规定2宗,违反中标投标规定10宗,违反资质管理规定3宗,违反勘察设计管理规定7宗,违反保障 性住房规定2宗,违反物业管理规定3宗。
(五)构建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在采访中,该局还介绍了接下来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设想和举措。
适应物业管理领域和燃气市场的发展变化,该局下一步拟在市人大主导《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中,提升物业条例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 社会参与性,并修改完善燃气条例。而在今年对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的基础上,将按照“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年底前提出最终 废止、修改或者“升格”文件的处理意见。
在执法领域,将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会同质安一站开展行政处罚“查处合一”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住房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新模式,研究 解决行政处罚效率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规程》;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行政诉讼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工作, 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为进一步保证依法行政,该局还拟汇聚全局系统法律专业人才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为重大决策、依法行政、疑难案件处理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拟建 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法律顾问名册管理制度,按照住房、建设、物业、燃气等专业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法律顾问的推荐、遴选、聘任、履职等程序,完善法律顾问 全面参与政府立法、复议诉讼以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的工作机制。而在诉讼案件的应对方面,将建立健全复议、诉讼案件管理规程,建立专人案件管理制度、庭前会 商制度、开庭报告制度、败诉案件总结制度,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